【案例】买了一个车位却想停两辆车,法院判了!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
很多家庭都买了车
有的还不止一辆
停车就成了网友们的一大难题
家住上海闵行的市民严某
想出了这样一个解决办法
把两辆车停进同一个车位
但被物业制止
双方僵持不下
于是
严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由于当初协议里并没有明确只能停一辆车,所以严某想在这个车位里并列停放两辆轿车。
然而,严某的停车方式
遭到物业的制止
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严 某
我花重金买的产权车位,怎么使用是我的事,我又没碍着别人,怎么就不能停两辆车了?
我们现在收到其他业主的投诉,您所购买的是标准车位,而非子母车位,按照规定,您只能停放一辆车,不能超出划线区域使用。
物业公司
严 某
我买的车位在拐角处,车位产证面积44.46平方米,我停放的两辆车虽然超出了划线区域,但并未超出我所购买的车位面积。
业主所购买的车位使用面积应以划线为限,超出划线区域则会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现在我们收到业主投诉,有权对您停放两辆车的行为予以制止。
物业公司
严某认为由于车位所在位置的特殊性,根据不动产权证记载的车位面积44.46平方米,其有权使用车位划线部分以外的周边部位,故而可以纵向停放两辆车。对此,上海一中院认为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车位面积系包括车位专属部分与公摊部分面积,故不能仅根据不动产权证的面积来确定车位的专属部位。
一般而言,地下车库车位权利人所使用的专属部分,以车库地面划线范围为限,同时根据车辆的款式大小差异,适当超出划线部分亦属合理范围。
严某确认其车位地面划线范围与其他车位大小基本相同,根据车位平面图所示以及现场所见,严某车位的划线区域距离墙体尚有一定距离,该部分并非严某车位的专属区域。严某若将两辆车纵向停放在横向车位内,则车辆的头部和尾部均大面积超出车位线,显然已不属于合理利用的范畴,同时亦会侵占到业主共有部位,而严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行为征得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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